In Her Shoes_第二章:自己强大永远是幸福的不二法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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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自己强大永远是幸福的不二法门 (第1/2页)

    人呢,就是这麽有趣的一种生物。

    关起门来,就算我哭喊得再大声,大家都能眼不见为净。

    但一旦亲眼撞见了,只要彼此没有深仇大恨,大部分的人都是做不到看着我被活活打Si的。

    邻居家的丈夫往前跨了一步,语气有些尴尬地劝着:「好了好了,夫妻间有什麽不能好好说,非要闹个你Si我活的?」

    另一个邻居也跟着附和:「你们吵架不能关起门吵吗?闹到要放火烧房子是什麽意思?」

    我心里清楚,在这个年代,不会有什麽从天而降的正义使者。

    只要我不在他们面前被打Si,他们的良心也就过得去了。

    我料到了这一点,但也知道人一多,周大雄就不敢乱来。

    「歹势啦!都是我家这个不懂事啦!」周大雄对着邻居点头哈腰,转过头瞪着我时,眼底全是狠戾,却不敢当众动手拉我,只能低声威胁:「你给恁爸过来!」

    笑Si!

    回去我还有活路吗?

    我故意对着刚才出言喝止的邻居展示身上触目惊心的伤痕,声音颤抖得恰到好处,哀求道:「拜托你,帮我报警就好,求你了。」

    「你还想报警?N1TaMa是疯了吧?」周大雄压低声音吼道。

    在现代社会,情勒会遭人白眼。

    但这可是八零年代啊!人际关系有一大半都是建立在互相情勒之上,这时候不勒,更待何时?

    我膝盖一软,没脸没皮地直接跪在地上,对着邻居哭求:「你若不报警,日後我们母nV被他活活打Si,你就是帮凶!求你了,帮我们打个电话就好,警察那边我会自己面对,之後绝不会再麻烦到你们!」

    小梅在慌乱中被一个邻居大婶护在身後,我怕她再被抓回去,忙喊道:「小梅,快来求恩公帮我们找警察叔叔,快来!」

    邻居的神情开始纠结,而周大雄见状,似乎也担心警察真的找上门,立刻缩回屋里,「砰」一声关上门。

    他还不忘在门内放狠话:「警察不会管这种家事的啦!你敢报警给我试试看!」

    我当然知道在这个时代背景下,警察多半只会劝「家和万事兴」,甚至连医院都不会送我去。

    但我现在需要的不是正义,而是一个暂时的安全空间。

    我需要喘口气,去想一下接下来要如何见招拆招,走出一条属於我的、自救的路。

    後来警察确实来了,说词果不其然就是什麽「谁家没有小打小闹」、「床头打床尾和」,全是些和稀泥的陈腔lAn调。

    就算我全身瘀青红肿,他们却连想跟周大雄聊聊的意愿都没有,只想快点打发我。

    没关系,你们不愿带走他,总能带走我吧?

    在我的坚持下,他们挺不情愿地把我跟小梅带回警局,理由是「我需要点时间冷静一下」。

    我就这样带着小梅,在没人看守的情况下,坐在警局大厅的木板凳上。

    舒适度半点没有,但起码是安全的。

    或许是运气好,文书值班的正好是一位nV警。

    她见我可怜,借了一双鞋子给我穿,否则我恐怕待会还得光着脚回家。

    里的小梅一直都很乖,此刻她也只是安静地坐在我身旁,不哭也不闹,彷佛知道我需要沉思似的。

    透过警局玻璃的反S,直到这时,我才总算能好好看清林娟究竟长什麽模样。

    即便是鼻青脸肿,也能看出底子是极其清秀的。

    不愧是言情的nV主角,颜值若是不高,後面那些惹出一堆情债的剧情就不合理了。

    虽然我不算Ai看,但穿书的题材也接触过。

    不同於一般主角的慌乱,我内心其实相当平静。

    大概是因为我清楚意识到这一切就是一场梦吧!

    梦醒了,我就能回到加州的yAn光下,所以没什麽好怕的。

    你若问我,既然知道是梦,刚才为何还要忙着自救?

    不知为何,被打时的痛楚十分真实。

    就算知道故事里的林娟不会Si,求生本能还是让我动了起来。

    也正因为知道是梦,我不想就这麽躺平等待结束。

    我想藉着这难得的机会证明一下——

    不管是在现代的现实世界,还是这中架空的八零年代,自己强大,永远是让nV人幸福的不二法门。

    我无法决定这场梦何时会醒,那就有一天算一天,豁出去对抗这莫名其妙的nVe恋剧情吧!

    【直奔刘安平】

    《夏蛹》这本书,我也只是很多年前粗略翻过。

    剧情说不上十分清楚,但大致的走向还是有点印象的。

    nV主角林娟,一个生长在七、八零年代平凡人家的姑娘。

    她从小就有个青梅竹马,也就是故事的男主角刘安平。

    两人感情原本一路顺遂,却在大学时,因为刘安平获得了一个出国深造的机会而产生变数。

    林娟不想耽误对方的未来,在没有正式确认关系的情况下,两人就此分道扬镳。

    在那个没有电子邮件、没有视讯通话的年代,跨洋就是此生难见的遥远。

    当年出国深造不知拆散了多少佳偶,但既然是言情,故事当然没这麽快结束。

    两人虽然没名分,彼此间的牵绊却也让他们分开後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直到命运弄人——林娟的爸爸生了重病。

    急需医药费的林家,为了筹钱,强行将林娟嫁给了当时家里生意做得有声有sE的周大雄。

    这当中自然免不了好几个章节的「我不依我不依」,以及当年最流行的父母情勒。

    反正一切都是身不由己,nV主角的磨难都是天意弄人。

    婚後,周家的生意一落千丈,周大雄也从一开始的人模人样,堕落成了现在这个家暴垃圾男。

    换成是我,这婚我是绝对不会结的。

    八零年代又不是古代,听从父母之命是孝顺,但不是法律。

    我若铁了心不嫁,谁还能强行按着我的手去签字盖章?

    可惜,我穿过来的时间点,林娟已经结婚了,甚至连小梅都这麽大了,周家也早就没落。

    但凡早穿过来几年,我或许还能试试我的商业头脑,没准周家生意不失败,林娟会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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