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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但是不敢(上) (第1/2页)
本系列指定总受周映年 时间线接前篇“请,请脱裤子” 如果今日之前周映年听见有人说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孟霁华赶出府邸站在门外淋雨,一定会大笑三声。但他此刻的确正对着雕花大门发呆,一时不知究竟是转身离去比较落魄,还是站到淋成落汤鸡以后再被门童小声劝走比较狼狈。 原本倒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如果他没有提起数日后孟霁华与“不要管我”卫容的决战的话。 江湖人往往都会有一个绰号,就像周映年叫“飞仙”,孟霁华叫“剑神”一样,太多人的外号甚至比本名还要叫得响亮。 ——外号是个很好玩的东西。比如“飞仙”不一定真的会飞,“剑神”未必真有那么神,但叫“疯子”的人一定是个疯子。 ——卫容的绰号就叫“不要管我”。 即使是在怪人频出的江湖,这个绰号也显得太怪了一点。 以卫容的武功剑术、人品相貌,本应被赋予更加风雅的字号。论出身,他多少算某个武林世家的公子。但如同太多人丁兴旺的家族,夹在一堆兄弟姐妹之间的卫容既没得到属于长子的器重与厚望,也没有幺子的纵容与偏爱,森严家规的束缚倒是体验得完完整整。 所以卫容在甫一成年而家里就开始张罗物色妻妾时终于忍无可忍,离家出走了。早先家里也陆陆续续派人前来游说、劝解、威胁过,但卫容的回应始终如一:一道当头劈下的剑光,和四个字: “不要管我!” 后来真的再也没有人来烦他了。 卫容师承锦江“浣花剑派”,长剑柔中带刚,绵绵剑气裹着刺骨杀意。其相貌秀丽身材颀长,正似一朵花,花心里突出一枝带刺的长枪。单论先天条件,就站在大多人奋斗一辈子也到不了的顶峰了。 从不知足是不是正是人类的劣根性?明明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偏偏要跑出来浪迹江湖,追求一个虚无缥缈的名号。 “天下第一”。 ——如果你在闹市随手抓一个过路人,他不一定听说过崆峒、南海或浣花剑派,却一定知道天下第一剑意味着什么。 这个名头的确够响亮,足以让忽略了自己一辈子的人刮目相待……可惜,天下使剑的高手已太多,即使浣花剑派中也已涌现过太多高手。如何在一波一波的浪潮中留下自己的姓名?有的人修身立命,用数十年如一日的善举义行来抚平旁人的质疑,武林名宿大多如此;但还有人选了更快、更高效的方法:杀了所有比自己有名的人。 卫容还很年轻,太年轻的人总是免不了过于急躁。所以他走了捷径:挑战孟霁华。 这是一个投机取巧的决定。若是侥幸胜了,自然能将“剑神”之位取而代之;若是输了……传出去也是决斗中败于剑神手下,无论如何都足够令人引以为豪、众口称赞。 这个法子只有一个缺点:决战里,“败”即是“死”。 这件事虽然造成了小小的轰动为卫容的狂妄和自不量力,但本该与周映年毫无关系。如果卫容不是他的朋友的话。 彼时卫容刚刚脱离家族阴影,青涩却轻狂,正被江湖险恶迎头痛击,难免像只刺猬一样见人就扎,得罪过不少人。 周映年见他这种青涩赤忱情态,恍然想起年少时的霍叶遥与白相,都是一路摸索过来、被迫早熟的主,心下感伤,不知不觉与卫容同行了一段指尾随在人家后边一二十尺,又因出言不逊将要被围殴时大为巧合地站出来替人解围。他实在闲得发慌,即使卫容红着眼眶揪着他的领子咆哮“不要跟着我”时也依然笑吟吟地摇一摇扇子,慢悠悠道:“公子未免太看得起自己?周某一路游山玩水,方才听见有人打打杀杀要砸店才来凑个热闹,哪里来跟着公子一说?” 卫容瞪着双兔子眼睛,天大的火气对着这样一张人畜无害的笑脸也发作不出来了。时间一长,最终还是别别扭扭地接受了周映年的好意:有意无意、旁敲侧击指点他应该如何处事才不会自找麻烦,教他分辨常见的武林门派,识别迷香毒药等。 如果周映年早知道卫容要挑战孟霁华,是绝不会作壁上观的。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双方的武功底子。卫容对上孟霁华必死无疑。 可是当他察觉这件事时,卫容已经给孟霁华下了决战书——当着全江湖的面。 现今世道下,江湖中人可以背信弃义两面三刀,却绝不能不恪守诺言。既然接到决战书,孟霁华就不得不战,否则信誉俱失,走在路上也会被唾沫淹死。 卫容是他的朋友,但孟霁华也是,甚至更久,交情更深!周映年固然不愿眼睁睁看着卫容送死,也不能让孟霁华声名蒙羞。所以他还是去找了孟霁华,去求人决战时手下留情,击败即可,不要把剑锋刺入敌人的胸膛。 他知道孟霁华心高气傲,宁死不会折辱手中剑,也还是去求人放水而不是求卫容放弃决斗,是不是因为自己也承认,与孟霁华的关系到底是要更亲密、更牢不可破的? ——但一个人怎么能总是让他的至亲好友吃亏让步? 即便如此,他也还是将请求说出口了。明知此事乃是烫手山芋,处理不得当就会搞得两头不讨好。但世上的事情总是有选择的,何况是为了虚渺的东西拼得你死我活?公竟渡河的事情他早就干了太多,也不差这一件。 有时候孟霁华简直想打开他的脑袋看一看,这个人的信条是否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所以他慢慢放下了茶杯,很冷、很无可回转地道:“不行。” 周映年苦笑道:“即使是我求你?” 孟霁华冷冷道:“你以什么身份求我?” “也许……你的朋友?” 孟霁华慢慢捏紧了手指,檀木桌的一角随之灰飞烟灭:“周映年,你知不知道,如果一样东西给得太多,就不值钱了?” 周映年嘴角的微笑已有些凝固。 当两个足够熟络的人聊天时,一般会用“你”“我”称呼。事实上,这是周映年第一次听孟霁华不带丝毫情感、连名带姓地叫他。 他张了张嘴,却不知从何辩解起。这张一向能言善辩,既能哄得小姑娘心花怒放、也能气得人恨不得割掉舌头的嘴竟然也有失语的时候。 是不是因为他也突然发觉,“朋友”这个词实在太轻,远不至能让孟霁华为他更改原则的程度? “出于怜悯而不杀了他,这才是对一名剑客最大的侮辱。只要一个人拿起了剑,就要忠于自己的剑……”孟霁华很失望一般道,“你不配用剑。” 接着唤来小厮:“送他出去。” 直到大门在自己鼻子前面关上,周映年也还微微发怔。他也曾多次在孟霁华对心怀鬼胎之人说出“送客”时偷笑过,但一旦这个被扫地出门的人变成了自己,却有些笑不出来。 周映年在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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