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王的台阶(存稿完结待修)_甜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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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腻 (第3/3页)

了。这时我发现,我紧张得很。

    好在侍从又花时间铲走地上的瓜果。瓜果先是由一些女眷投掷的,不知道哪处来的习俗,有人掷来小金桔和葡萄枝;很快各处抛来的水果和装饰花卉在场上堆成小山,很容易踩绊到。我和“人熊”都未曾向女士小姐们讨要信物,以此来希求比武的好运。梅丝说如果我没有其他相熟的小姐,不好意思要,她可以帮我戴,就是会被她的公爵父亲打断腿。之前我往人群里看了看,也没找见演员夫人。

    但在内心深处,我只想要那个人的信物。从临上场我就避免看向某个花团锦簇的地方,那里悬挂着原康斯达登的怒焰炎魔。红发的私生子推翻王朝后沿用生父家族的纹章,姓氏却是取自已故娼妓母亲的名字。我有六七年没见过他,不是特意避开……嗯,是这样?

    反正,因为我和古罗爵士都不曾讨要信物,观众的热情空前高涨。我退到场边等候场地清空,看台上一位女士叫住我。

    “可怜的小家伙,”她从高台俯下身,“是什么样的命运让你对上人熊?”然后,似乎并不需求我的回应,她笑起来:“不过,你生得真漂亮啊!”女伴从一只篮子里拿出鲜花编成的首饰:“你还没有拿信物,对不对?至少带上它,金顶树的花可祝你武运昌隆。”我没听过信物能这样塞给人,但那是祝福,况且鲜花不用长久佩戴,打算接下。正要接下,即被赫然出现的、白面无须的男人出言打断,并且他说,他替主人给我捎来“约好的信物”。

    他的言语令我警惕。来历不明的男人显然不服务于蚁林的梅丝,梅丝·桑瑞从不弯弯绕绕。但当我看清信物是什么,我眨眨眼,险些笑喷。它模仿鲜花的姿态,重瓣、绵密的淡色花朵,在花心过渡到浅金,金色又轮廓不清连成环状,乍一看很像塔林的纹章。我差点破坏了比武严肃的气氛是因为,这是枚损毁的饰物,且断口很新,推测刚刚才被摔裂,不然“盛装淑女的鲜花”也许能永远盛放。他真是特别生气啊,我想。因为什么呢?因为什么都好,足够我得意的了。

    “噢,原是有主的。”女士戏谑道,动作娴雅地收起没给出的信物,接着支着下巴,一副看热闹的样子。我的嘴角还是明显了些。我抬手挡住下半张脸,朝她鞠了一躬,匆匆返回场上,和那枚信物一起。这一系列举动今天想来都傻兮兮的。总而言之,我第一次在王城的公开亮相,烦躁、未修边幅、手脚与同龄人相比显得过长而无处安放,脸在那些真正的爵士身边被嘲笑成漂亮,并且惹怒了一个睚眦必报的人,收获一枚断裂的粉色信物。

    我没注意观众从何时转变的对我的印象,可能从古罗爵士被逼得除下一副腿甲开始。提利·苏莫事后仍面色发白,将那个场面形容成“一头站立的棕熊在跳脱衣舞当然,里面有穿便服的”,跟香艳无关,纯纯惊心破胆。我等爵士暴怒地扔掉头盔,同样示意暂停,解下一贯隐秘地绑在手脚上的铅条。解到左胳膊时,我的暂停该还未结束,斧头却已经到了。它刺破空气、产生的尖锐鸣叫,试图使我相信那当真只有妖熊的利爪才可做到的,而同时我明白了,我和它之间马上只有一个能活。不过我腿上的及时解了。

    说来奇怪,只是丢掉几块铅,人的感受竟能产生那样大的变化;幸好当时我是十四不是四岁,分得清什么能丢,什么不能,不然恐怕把五脏六腑全部扔掉,也要换得那片刻轻飘飘的感觉。那个七月的白昼光亮得吓人,日头照耀爵士的雪亮巨斧以及我的银枪。当一切都十分惨白的时候,眼睛就会被骗过去,人落入一片空旷,脑袋便很晕。但当双腿重新属于我,我看清了光点在斧尖变幻的形状,有时像海岸线,有时像一架秋千的线迹。过了许久,等再也看不到那斧子,我回过神来,发觉正踩在“人熊”山脊般的肩上。他此时仍是站立着的,所以除了他肩上很小一片落脚的地方,我几乎是在半空中,还握着那长枪的杆子——支撑我体重的就是它。长枪自爵士锁骨中段的薄弱处穿入,我没有看见银色的枪头是从哪里出去的,但我敢肯定它进得很深,我只来得及抓住长长枪杆中部一段。我看见自己的衣服全都红了,很黏腻,且渐渐变得湿重,就想至少把脸擦干净,又没有在脸上感到同样的湿重,只有些汗津津的,这表明场面虽然惨不忍睹,我的脸却没有被血溅到,仍很干净。我无事可做,松开手,慢慢滑下来。我发觉一件骇人的事,那就是古罗爵士这时仍然活着,肌rou细微抽动。

    他死去得很慢,所以观众已经在为我庆祝了。纹章官适时地说,让我们最后在此见证传奇骑士的陨落,以及——当然啦,用最迫切的热情,庆贺新传说的诞生!直到这个时候,“人熊”才维持不住站姿向前倒下,膝盖着地,但显然还未咽气。我向纹章官借来随身匕首,上去割了喉,给他一个痛快。这次血终于溅在我的脸上。我抹了把脸,扔掉铅条,吊着左臂失魂落魄地走下去;人群爆发出更骇人的、经久不息的喝彩,我的名字时而被尖声叫作“莱德希”,时而是“拉德利”。约丹斯用一整块毛毡包裹住我。我花了有一会儿才辨认出他的脸。“莱底希,能听清我说话吗?”约丹斯·雷纳浅色的眼睛似乎就在我面前,也可能离得尚有一定距离,我被朦胧的血雾阻碍了视野,但耳朵听得很清楚,就点点头。“我想喝水。”我说。那眼睛像是掬了起:“好!”

    但血雾提醒我了,我还不能离开,我寻求的不是它,而是某种更鲜妍的红色。“等会儿,我得……”我想换个地方,但厚毛毡让我不太能动弹,约丹斯又箍得很紧。到我终于回了头,埃文对约丹斯说他这样会把我的左胳膊弄得更糟,我不苟言笑的老师也来了,然后是学士。我周围都是人,在被人潮吞没前,只来得及向那个方向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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