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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第2/2页)
消气。”    “脾气怎么这么大啊?”童筝没骨头似的搭在他身上,孟颜礼找到床躺下去,童筝就顺势躺在他身上,他拖着童筝的腰,“那你想怎么样?”    “我想亲亲你。”童筝说得纯真又色情,孟颜礼认命般闭上眼睛,童筝啾啾啾,啄了三口。    孟颜礼睁开眼扣住他的小卷发,小小的丸子头被他扯松了,童筝的吻像小孩子过家家,孟颜礼早就不满足——他先是咬住了童筝的下唇,慢慢地诱导他给得更多,童筝一开始很紧张,后来才慢慢张开,孟颜礼点到即止,不敢欺负得太过分,今天他不准备做。    他自诩不算过分,童筝却还是被他欺负得嘴唇红润、泪眼朦胧,在他退开的时候不满地哼唧:“干嘛呀?”    孟颜礼别扭地叫他:“你先下去。”    “?”童筝不解。    “明天会很累。”孟颜礼低声解释。    童筝这才听懂,羞得语无伦次:“..你以为我着急啊!”    他们都心照不宣,如果昨天没有何林俊那些破事,不管是童筝去找孟颜礼也好,还是孟颜礼熬不住了去找童筝也罢,会发生什么事情不言而喻。毕竟昨天晚上在酒吧里气氛都到了那份上了,话里话外意思都很明显,不发生点什么才对不起他精心打扮。    不过抱在一起亲一亲说说话的感觉也不错,酒精和穿着裙子的童筝的引诱性太强,如果昨晚真的做了,直白点说其实就是两个被下流冲动支配的动物的一夜情。    与之相比现在的亲亲抱抱都显得纯情许多,这样放缓步伐地推进让他生出一种被珍视的感觉。    童筝用食指勾勒他面容的轮廓,高中的时候他远远地见过孟颜礼几次,他比一般的男生都高,很难不注意到。谁能想到现在他会和孟颜礼躺在一张床上呢?说出去有人信吗。    早知道以后能睡一块他高中的时候就应该胆子更大点直接冲上去追人的。他那时候就知道和孟颜礼一起玩的陆锐一是弯的,追陆锐一没成功的小男生跟他们八卦,说孟颜礼肯定不是铁直,男生追他他都不明确拒绝!不过也不在一起就是了。    孟颜礼还真是一点没变。    童筝越想越有趣,越想越觉得自己有面子。    他捏捏孟颜礼的耳垂,傻乎乎地对他笑。    孟颜礼弹了一下他的脑门:“有这么开心吗?”    “对啊,不可以吗?”    孟颜礼揉着他毛茸茸的脑袋,松软的触感让他想起他奶奶养的小比熊。很亲人,摇晃着尾巴贴在他脚边,只要摸一摸就很满足。    童筝和它很像。    孙响随口的话像一句魔咒,给他越来越强烈的心理暗示。    ——孟颜礼,你这次完蛋了。    孙响请的私人导游叫小朱,性格幽默,说一口正宗的湖南塑料普通话。    童筝算是正式黏上了孟颜礼,能贴着绝不分开,两个人亲亲抱抱旁若无人。小朱十分敬业地介绍着当地的风土人情,自然不可避免地和他们家乡做起了对比,孙响看着远处高耸的山对孟颜礼说:“还记得咱们高中的时候春游吗?爬雪娥山,海拔就两百多米,在这儿最多就是个坡。”    孟颜礼蹙着眉低声问童筝:“怎么了?”    他感觉到童筝突然一僵。    童筝缩了缩:“我冷...”    陆锐一回头看童筝,继续孙响的话题:“对啊,你爬一半就说不行了。”    童筝觉得不太妙。    孙响和陆锐一又你来我往互呛了几句,孙响像是终于想起了什么,回头问童筝:“童童,你几岁来着?”    “下个月就二十六了。”    孟颜礼贴着他的脖子问他:“下个月几号?”    “十月十...”童筝心跳得越来越快,他们一起玩了几天除了简单说过彼此的名字,没有互相查过户口,但现在他和孟颜礼关系变得不一般,孙响他们熟络的问话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果然——    “那你比我们都小一岁,你也是灵城人咯?哪个学校的啊?”    陆锐一好整以暇地把头转了回去,好像终于完成了他的任务。    “我在十六中。”童筝选了个折中的回答。    “十六中是初中吧?高中呢?欸我没跟你说过吧,我们三个都是高中同学,孟颜礼这货高中不知道多受欢迎,我感觉我当年没谈过恋爱就是因为孟颜礼把我桃花运全挡了。”    孟颜礼不悦地把童筝抱得更紧了点,向导游点了点头示意孙响闭嘴:“人不行怪路不平,跟我有什么关系。”    孙响自知失言,人家小情侣在一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他不该揭兄弟的短的,于是悻悻地转过头去对小朱说:“您继续,您继续。”    孟颜礼又在童筝耳边说:“你别听他乱讲。”    童筝捏捏他的耳朵:“肯定不是乱讲。”    搞得他跟孟颜礼不是高中同学似的,呵呵。    这个小插曲激起了他记忆深处的一件事情。    那时候他们班里有个女生在写月考作文的时候另辟蹊径,作文材料给的主旨是青春期的不安和迷茫,其实最后升华的时候写写自己找到目标、然后多么多么努力就可以了。但那个女生写的是青春期的萌动,她的暗恋。    虽然阅卷的老师并不知道她文中的“少年”是谁,但同学之间哪有不知道的。她的作文写得温婉朦胧,大抵是后面写到了自己因为“他”努力奋进这样的内容,不仅分数极高,甚至被刊登在了年级的黑板报上。    孟颜礼就是那个没有名字的主角,也就是这件事情让孟颜礼更加出名。    童筝也读过那篇文章,甚至是读过很多遍,他那时候觉得文字真的有一股无形的力量,以至于令他感同身受。    “如果在下课的路上我能和他擦肩而过,我会为此偷摸开心好久。”    童筝觉得自己那时候应该就有点喜欢他。像这个女孩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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